這讓我想到了一部片名
吻兩下打兩槍
但我沒被吻兩下 卻倒是被打了兩大槍
星期四跟阿苹跟銓去吃Evans
他們說我變了
我問說變的點在哪
結論是
妖氣
竟然說我有妖氣
這真的是一個大打擊 因為我本身並不這麼喜歡有妖氣的人
硬逼問
他們說 我的親切感不見了 變的有距離感覺很難靠近 不像以前土土的但很親切
看來我該搬回金山住一年了
問了Hugo到底妖氣的點在哪
Hugo說:你的一舉一動就都是妖氣阿 但絕對不是那種你認知下的妖氣
結論是臭跩
我有臭跩的妖氣
我真的寧願說我有邪氣 那我還會開心一點 感覺有點像飛影 滿酷的
而且我沒有打算要臭跩的意思阿
所以到底點在哪
Hugo說:誰叫你愛走路走很快 愛自己聽音樂在那邊晃 愛穿挖背背心 感覺就是一副臭跩 這就是你的妖氣
靠妖
我真的本來就很愛快 以前我在學校都是用跑的 這樣真的很快速的感覺 很符合我興奮的心情 很爽
只是上了大學後 覺得在學校飛奔有點蠢 所以就只好盡量不跑 就改快步走
HUGO說:那你還是用跑的比較好
然後我真的很愛自己帶耳機聽音樂 太好聽 就真的又會很興奮 就真的很爽 就覺得應該跟著節拍一下
然後我真的很害怕尷尬 對於一些不知道是不是應該打招呼的狀況下
所以 我後來覺得 那就乾脆戴上耳機 注意力在聽音樂 然後低頭快步走 就可以省去很多令我尷尬的場面
但這樣 HUGO說:你這樣就是完全臭跩 自己活在自己世界 自以為是不理人的感覺了
所以解決的方法是
HUGO說:那你就不要快步走 看到人就打個招呼 就好啦
好像很簡單哦
但好像有點難
以前我在金山明明就都很熱情的會跟人家打招呼
現在是怎樣啦
怕什麼鬼尷尬
你好無聊哦 林政賢
智障 白痴 又愚蠢
我真的想要變回以前金山的樣子了
我可能真的得搬回金山住一年 重新找回以前的樣子 那樣其實滿好的
我要慢慢走路
我要看到人打招呼
我要減少看起來像在嗑藥狀態
我不要臭跩
我要被吻兩下 不要被打兩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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